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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由原则上要前后一致,导航实际案由与立案案由不同的应及时变更,结案归档应以实际案由为准。
个案涉及多个案由的,日沪使用时应根据行为人具体实施的行为,日沪选择一种或者一种以上行为进行表述;同一案件中存在两个以上无包含关系的违法行为的,可以并列使用多个案由。
此外,深股市《案由规定》是对现有行政处罚案件案由的梳理汇总,不作为行政处罚工作的职责依据。
《案由规定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,交易《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〈电力稽查案件案由表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办稽查〔2010〕80号)即行废止。
提示在执行中遇有重要问题请及时报告。
股海告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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